匿名 版大你好 

 

 

關於你的問題~~個人猜想你也應該知道,不可能有你所要的答案,因為並未同一雇主,其工資,工時休假,福利...等等,根本不可能皆相同,以下依據你的詢問點,依照勞基法做出解釋...


私立醫院或診所除了醫師不適用勞基法外,其餘的人員都適用勞基法,因此,私立醫院或診所之勞工皆受勞基法保障.

 

問題....星期六日或是國定假日上班時.雇主有給妳們雙倍薪資嗎?


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規定「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,作為例假」,所稱例假不限於星期日。


勞動基準法第30條
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,每週不得超過48小時,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,法有明文。


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(或37條之國定例假日)工作,工資應加倍發給 ,超過八小時部分,應依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。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,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

1、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(2小時以內)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(1.33倍)。

2、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(2~4小時之內)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(1.66倍)。

 

一.根據以上得知國定例假日工作,工資應加倍發給.

 

二.勞工於休假日工作,工資應加倍發給.

在此所謂的休假日,就是指你與雇主約定之休假日~~也就是俗稱的公休日或排休日,如果勞資雙方約定週六,週日為例假日,那麼你在於週六,週日出勤上班,雇主就需給你加倍工資. 

 

三.在勞基法十六條規定「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,作為例假」,所稱例假不限於星期日。

此規定為勞資雙方約定之例假日,不一定受限於週日休息,也就是說週一~~週日,皆可成為勞資雙方約定之例假日....

在此假設,週六,週日並非勞資雙約定之例假日,那勞工出勤工作就無工資加倍,但國定假日工作工資一律加倍(雙倍薪資)

 


祝順心


本文引用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512062109670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林婉亦 的頭像
    林婉亦

    joanne17的部落格

    林婉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